索引号: 000014348/2025-1052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效力状态: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必要性

为有效防范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主要文件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根治欠薪工作机制体系的通知》、《邯郸市治理欠薪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措施》从事前预防措施、事中监管措施、事后处置措施三个方面分14条对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主要有:1.强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2.强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3.强化人工费拨付管理。4.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5.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6.严格规范市场建设秩序。7.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8.严格落实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9.严格推进数字化过程监管。10.严格项目分类过程监管。11.完善欠薪案件协调督办机制。12.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13.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1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措施》8个方面进行了创新。1.工资专户。对于无资金来源或已入场施工、未办理施工证的项目,由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总承包单位预先拨入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银行三方共同监管,银行代发工资,待资金到位后,直接按代发数额拨付给总承包单位。2.人工费用和工程款分账拨付。政府项目建设部门在申请拨付资金时,分项列清申请人工费和工程款的金额,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后,优先将资金拨付到总承包单位人工费账户,再拨付工程款账户。3.明确人工费拨付办法。政府项目建设部门按照比例计算出人工费总额,第一笔资金到位后,向工资专户拨付总人工费的50%,第二笔资金到位后,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工资表每月拨付工资。4.规范保证金缴纳。对政府投资项目,已拨付资金、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拨付下一阶段资金,在后续资金拨付时,分两步,先行拨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拨付后续资金。5.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设部门加强对本领域内建设项目监管力度,每月对总包单位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批,查看劳动合同、花名册、考勤表、工资代发支付落实情况,6.施工证办理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入场施工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人社部门出具是否有欠薪线索的意见,有欠薪线索的,欠薪线索化解完毕后,行政审批部门再予以办理施工许可证。7.施工过程中。已产生一定工程量、未使用工资专户的项目,已经垫付的人工费部分,总承包单位列明垫付的资金额(含考勤表、工资表、支付凭证),以工程款形式予以拨付;未垫付的人工费部分,严格使用工资专户予以发放。8.竣工验收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向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人社部门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措施》从11个方面进行加强。1.强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发改局加强政府项目审批,社会投资项目要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2.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依法约定人工费用。

4.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5.严格规范市场建设秩序,建设单位严厉打击“三包一靠”违法行为。6.全部项目纳入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平台监管,工资发放实施过程监管。7.严格落实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8.完善欠薪案件协调督办机制。9.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10.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职责,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情况进行监督。1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