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文慧申请,大名县西付集镇推荐,大名县委政法委核实印证,拟确认杨巍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情况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2026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人及其行为有异议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大名县委政法委电话或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310-6562343。
附件:杨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中共大名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