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大名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大名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的扶持政策,促进我县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生猪市场供应,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任务目标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4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一是稳定生猪生产规模,提高生猪出栏量和调出量,保障市场供应。二是推动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提升养殖效益和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建立畜禽养殖粪污全面收集、集中处理的收储运体系。四是增强生猪产业抗风险能力,降低养殖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资金安排计划及分配方案
(一)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补贴
1.资金安排: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计划投资360万元。
2.补助环节: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包括圈舍新、改扩建、养殖设施设备更新等。
3.补助标准:每场补贴不超过30万元。原则上,单个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核定项目投资额的60%。
4.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核定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
(二)生猪生产环节的粪污处理补贴
1.资金安排:生猪生产环节的粪污处理计划投资60万元。
2.补助环节:购置罐装密闭吸粪运输车辆。
3.补助标准:粪污车罐体≥2?,每台补贴2万元;粪污车罐体≥5?,每台补贴8万元;粪污罐体≥10?,每台补贴12万元。
4.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核定规格补贴相应资金。
(三)防疫环节生猪防疫能力提升补贴。
计划投资22万元,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疫病防疫补贴,包括病死猪收集冷库建设,购置猪瘟、猪蓝耳疫苗,消毒剂、非洲猪瘟检测试剂、“瘦肉精”检测试纸、冰柜等防疫物资,确保我县区域内不发生猪瘟、猪蓝耳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项目实施要求
近三年内已连续享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生猪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本年度不再安排奖励资金。同一年度内,中央财政及其他资金已经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支持。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国家和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项目实施结束后,结余资金统筹用于生猪防疫环节支出。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实施方案公示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项目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组织项目申报
项目实施方案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申报生猪圈舍新、改扩建养殖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建设方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建设用地为非基本农田证明、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承诺书等材料;申报其他项目建设的企业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建设方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承诺书等材料。
(三)确定项目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评审组,对申报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主体资格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四)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编制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明确项目单位、建设内容、补助金额等。
(五)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2025年12月前完成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全部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实施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在资金落实、项目单位遴选、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督查、项目验收、情况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项目规范顺利实施。
(二)加强指导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完善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与推广体系建设,围绕生猪标准化养殖场选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要求,加强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引导养殖场积极改造基础设施,规范管理措施,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承担单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时,要取消项目资格,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总结。县农业农村局要大力宣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政策,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高项目示范带动作用。